临沧市民族中学2024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可持续、跨越式发展,临沧市民族中学2024年拟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毕业 年限 | 其它 条件 |
高中 语文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学科教学(语文)。 | 2022年以来毕业 |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高中 数学 | 1 |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数学;硕士研究生:基础数学、应用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 |||
高中 英语 | 2 | 本科:英语、英语教育;硕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学科教学(英语)。 | |||
高中 物理 | 1 | 本科: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硕士研究生:理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 | |||
高中 地理 | 2 | 本科: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硕士研究生: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学科教学(地理)。 | |||
高中 生物 | 1 | 本科: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硕士研究生: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科教学(生物)。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除满足引进招聘岗位的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5.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以下邮箱:Lcmzbgs2153966@***。个人简历需如实介绍自己的各项业绩,须含有专业成绩及排名、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考察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程序。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于2024年3月22日18:00前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
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确定后通知)。
届时由学校工作人员提前一天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考试可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加面试或面试或笔试的方式进行,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3名及以上的,可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2名及以下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只有1名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引进。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3名及以上人员参加考试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每个招聘岗位数的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考试综合成绩低于总分60%的,不作为拟聘对象。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
待签约对象毕业后,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签约对象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学校组织到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规范文件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78号)的相关规定学校组建考察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对于高校毕业生将向所毕业学校征求在校学习和表现情况。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相关要求,由学校向市教育体育局申请查询拟聘用教师《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和《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市级机构站点→临沧市政府→部门通知通告→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经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办理正式用编及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按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五、有关要求
(一)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聘用人员在学校的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回收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学校行政办公室:0883-2153966;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83-2160142;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83-2124315;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督导室:0883-2139422;
学校纪委办公室:0883-215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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