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和《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镇康县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镇康县共招聘特岗教师80名(乡镇小学50名;乡镇初级中学30名),具体情况查看《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础教育;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请考生查看附件《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5.教师资格有关要求:(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学科要求)。“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ZSGL/***)。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声明后确定提交→报名信息查看→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等情况,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3.笔试考点等有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二)审核报名资格(2023年6月5日—14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12日18:00—6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6月8、9、10、14日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在云南省招考频道(***)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三)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4日8:00—8日9:00)
考生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ZSGL/***),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小学考试科目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分语文(报考小学心理健康岗位人员进行小学语文学科笔试)、数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5个学科;中学考试科目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8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4.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7月27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28日18:00前向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并统一登记后,由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五)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
1.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公布。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在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岗位实际笔试人数少于岗位设置数或经递补后仍低于1:2比例的岗位,可据实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因个人信息失真,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
2.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xxgk/fsdf/zddd/***)向社会公示,请考生注意登陆网址查看。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参照镇康县现行教师面试办法确定,以说课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笔试分数加面试分数等于总成绩。考生个人总成绩将在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进行公示。
3.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低于1:1的岗位可据实体检。考生个人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高低,临沧本地生源的优先顺序确定。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医院需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合格后又放弃的情形时,可按该岗位个人总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优先顺序进行递补。
4.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5.录用上岗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提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经市教育体育局、省教育厅审定后,即可与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2)开展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实行自主选岗。选岗对象:公示通过的镇康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拟聘人选。选岗范围:《云南省镇康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中有相应专业岗位设岗到校的各中小学校(详见附件)。选岗规则:考生按所报考的专业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有相应专业岗位设置的学校,不得跨专业选岗,每名考生只能进行一次选岗。考生个人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高低,临沧本地生源的优先顺序确定。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自主选岗,选岗时有20分钟的考虑时间,时间到后按选岗顺序依次在择校表中签字确认。凡未按时参加自主选岗或拒绝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自主选岗时间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
(4)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县教育体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
四、重要提示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为云南省教育厅官网(***)、云南省招考频道(***)以及市、县公布的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83-663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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